有以下情况的夫妻
【资料图】
请注意!
青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喊你来补证啦!
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的规范化管理,畅通部门间数据安全共享应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和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跑改办、省民政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我县婚姻登记处将联合各乡镇(街道)推进补证工作,力争在2023年12月底前做到能补尽补。
01
为什么要补证?
我县婚姻登记工作自2006年07月13日起实行集中登记,集中登记后的相关数据经婚姻登记处电子签名确认,并悉数共享到省大数据平台,利用便捷。
但2006年7月13日之前的婚姻登记在各乡镇(街道)分散进行,相关数据婚姻登记处无法进行电子签名,无法上传至省大数据平台,也无法共享给其他部门。
所以,补证来了!2006年7月13日前在乡镇(街道)办理登记的当事人,在我县婚姻登记处补证后,可补全数据,完成婚姻登记电子签名,相关数据将接入大数据平台,今后若去婚姻信息共享且能调用的部门办事,就无需携带纸质结婚证件。
2006年07月13日之前登记结婚的,且2006年07月13日以后未办理过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抓紧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啦。
02
补领人群
情况一
2006年07月13日之前在青田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且2006年07月13日以后未办理过补领婚姻登记证。
情况二
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03
补领所需资料
01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02
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03
原婚姻档案或原结婚证
04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青田县民政局可提供免费拍照服务)
05
双方本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04
补领地点
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5楼)
05
工作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06
咨询电话
01
0578-6839555
02
0578-6836905
来源:青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编辑: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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